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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首次认定市级重点物流企业扶持资金申报条件

更新时间:2021-09-27 10:16:30 浏览次数:161次
区域: 泉州 > 石狮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.全球企业500强和中国物流企业50强在厦注册的物流运营法人企业。
2.物流业务年收入超过1.5亿元,或在厦缴交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法人企业。
3.在厦缴交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非法人企业。
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依法经营,无严重违法、失信情况。
2.具有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客户,至少拥有两个协议服务期在1年以上的国内外大型客户。
3.主要生产设施与设备具有一定先进性,有较高服务能力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,能与主要客户实现数据交换、信息共享,实现对物流活动的实时管理跟踪、反馈,可提供增值服务。
4.具有良好的成长性,在本地区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代表性,具有较高市场认同度,具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、管理制度、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。
5.具有先进的服务指标形成机制,如完备的物流供应商的采购与评估办法,科学合理的操作手册或客户服务指南,有效的应急机制等。
需详细了解欢迎来电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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